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11月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27-84396253
传 真:0527-84396253
邮 箱:sqhbglc@126.com
通讯地址:宿迁市便民方舟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3800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拟批复意见 |
| 1 | 宿迁市万和泰化工有限公司 | 年产8120吨光伏EVA胶膜交联剂建设项目(二期) |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经四路现有厂区内 | 关于宿迁市万和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120吨光伏EVA胶膜交联剂建设项目(二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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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16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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