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能源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16)整改情况公示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5-12-17 12:34:11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省能源局已完成省序号16涉及能源领域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已实现,并通过省级验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反弹。“十四五”以来,湖北省多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反弹严重,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全省重污染天数比率从2021年0.6%增加到2023年的1.9%。其中,荆州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细颗粒物浓度逐年上升,2023年比2021年分别升高34.3%、29.0%、27.3%、16.8%。
二、整改目标
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争取到“十四五”末,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升至20%以上。
三、整改措施
一是落实《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多场景融合发展。
二是深入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有序扩大天然气使用规模。
三是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终端用能清洁替代,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风光可再生能源供给持续扩大。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积极推进风电、光伏规模化开发,多措并举推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在装机扩容方面,持续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1-11月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043.2万千瓦。截至11月底,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总装机的比重为69.5%,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在调度优化方面,与长江委、省水利厅、省气象局建立常态化协商机制,全力挖掘水电发电潜力。不断完善市场化调度机制,保障新能源优先发电。1-11月省内新能源累计发电量64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5%。在多场景融合方面,积极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制定印发《湖北省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推动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
二是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已完成“十四五”“三改联动”改造目标任务。
三是天然气使用规模稳步增长。加强天然气资源供应保障,推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发电领域应用规模不断扩大,1-11月全省天然气消费69.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3%。
四是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升。全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终端用能加快清洁替代。今年1-11月,全省新增充电桩13.5万个,累计建成充电桩62.5万个,其中,公共桩总量29.9万个。2024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已达到20.3%。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能源局反映。
联系方式:原波,电话:027-87167367。
湖北省能源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