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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关于2024年7月25日做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盐城环保局于2024年7月24日批准两项辐射项目,包括大丰旭铭新能源的110kV线路工程和国信大丰的220kV海上风电送出工程,公众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诉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辐射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5-89086193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东进中路88号5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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