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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光伏专利侵权案!
使用侵权产品本身将面临被诉侵权的风险,此外,侵权产品将会被封存、拆除。......
11月21日,帝尔激光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函表示,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已于9月20日取得生效判决书,深圳市中院判决海目星立即停止侵害帝尔激光专利权(专利号ZL201820833146.8)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
帝尔激光还在声明中表示,因海目星未主动履行判决金额,深圳市中院查封、冻结、扣押海目星相应金额财产后,海目星已向我司支付判决金额。
原文如下:
声明函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诉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专利侵权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市中院”)审理,已于2023年9月20日取得生效判决书,深圳市中院判决海目星立即停止侵害我司专利权(专利号ZL201820833146.8)的行为并赔偿我司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
因海目星未主动履行判决金额,深圳市中院查封、冻结、扣押海目星相应金额财产后,海目星已向我司支付判决金额。
本案后,如我司发现海目星还存在其他未拆除的涉嫌侵权设备,或仍进一步制造、销售侵权设备的,我司将进一步采取维权措施,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请法院要求拆除、销毁侵权设备。
为此,我司特提请相关方注意:使用侵权产品本身将面临被诉侵权的风险,此外,侵权产品将会被封存、拆除。
特此声明!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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