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欧盟委员会公告称,正式废止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征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相关措施已于10月22日起执行。
根据欧盟委员会公告,此次废止措施的关键原因在于:复审调查发现,欧盟境内已没有活跃的太阳能玻璃生产企业,原有措施所要保护的产业基础已不复存在,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没有恢复生产的可能。
需要注意的是,欧盟此次废止并非针对所有玻璃产品,而是针对符合欧盟法规规定技术指标的特定太阳能玻璃。
根据欧盟相关法规,涉及产品主要为钢化钠钙平板玻璃,关键技术指标包括铁含量低于300ppm、太阳光透射率超过88%、耐热性最高250°C、抗热冲击能力达Δ150K、机械强度不低于90N/mm²。
废止后,符合适用范围的中国太阳能玻璃进口将不再承担这两项关税。同时,欧盟海关将退还自2025年7月22日复审启动以来征收的相关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但进口商需要主动提出申请,且退税不计利息。

长达超12年的拉锯战
回溯来看,在2013年2月,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发起反倾销调查;4月,同步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发起反补贴调查。
2014年5月,欧盟委员会作出终裁,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征收反倾销税率为0.4%‑36.1%;反补贴税率为3.2%‑17.1%。
2015年8月,欧盟依据相关条例开展吸收复审,上调反倾销单独企业税率至17.5%‑75.4%,反补贴税率保持不变。
到2019年5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次年7月,欧盟作出终裁,决定再征5年:反倾销税率为17.5%-75.4%(因企业而异),反补贴税率为3.2%-17.1%。
2025年7月,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启动,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调查期结束。
然而在这轮调查中,欧洲仅剩的一家太阳能玻璃制造商GMB Glasmanufaktur Brandenburg GmbH,于2025年7月初向德国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因未能找到接盘投资者,于2026年3月彻底关闭。
GMB破产后,意味着未来欧洲光伏企业所需玻璃将几乎全靠进口。
2026年10月21日,欧盟正式废止了对华征收的太阳能玻璃双反关税。
事实上,自2023年以来,欧洲光伏制造业中已有超20家光伏企业宣告破产或大幅缩减产能或被迫进行产能转移。目前,从整体格局来看,欧洲光伏产业链呈现严重的“空心化”——上游硅料、硅片环节季度薄弱,大多集中于下游的组件制造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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