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2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铝边框(土耳其语:fotovoltaik paneller için alüminyum çerçeveler)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正式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8541.90.00.00.11。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5年5月25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铝边框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2025年12月13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收14.79%~31.40%临时反倾销税。
附表:土耳其对华光伏铝边框反倾销终裁征税表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6/06/2026062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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