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实施!风光储迎来重大红利!

国家能源局 ·

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第42号令《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第42号令《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构建起“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的全新格局,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宏观要求拆解为可量化、可考核的刚性约束,为“十五五”乃至更长时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筑牢了制度根基。

在考核覆盖主体层面,新政明确电解铝、钢铁、水泥、多晶硅、新建数据中心、5G 基站、充电设施等高耗能、高用电增长领域为重点管控对象。

其中多晶硅、锂电制造等新能源产业链被点名推行 “以绿造绿”,强制产业链上游使用绿色电力,形成上下游协同减碳闭环;算力产业作为用电增量核心,“十五五” 年均新增千亿度用电需求,全部要求匹配可再生能源消纳指标,直接拉动分布式储能、户用及工商业光储配套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此前单一对绿色电力消费的考核,《办法》首次将非电消费纳入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考核,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能源法明确提出相关要求。2025年起施行的能源法明确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其中既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也包含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

二是有助于破解电网消纳难题,推动可再生能源更好利用。当前我国新能源消纳压力不断增大,面对资源富集地区本地消纳能力有限、大规模远距离外送消纳制约因素增多的矛盾,拓展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途径,既是缓解电网消纳压力、破解电力消纳瓶颈的需要,也是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内在要求。

三是破解目前非电利用发展难题,支持非电利用发展的核心举措。经过多年培育,我国绿色氢氨醇等产业快速发展,初步具备规模化开发利用的基础。截至2026年一季度,我国已建成绿氢、绿氨、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年产能分别约为25万吨、70万吨、38万吨和170万吨。

同时,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市场竞争能力仍然较弱,绿色价值缺乏有效传导与市场体现,需要进一步通过政策引导形成稳定需求。将非电消费纳入考核,有利于加快激发非电消费需求,推动早日实现规模化发展,为拓展终端脱碳场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在具体实施方面,我们将统筹可再生能源非电行业发展实际和统计核算体系建设稳妥推进。对条件比较成熟的,比如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可以早一点纳入监测考核范围;对统计核算体系还需要完善的,比如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可以待条件成熟后再考虑纳入监测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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