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征集民营企业参与疆电(南疆)送电川渝特高压直流工程投资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6-02-04 15:38:40

新疆面向民企公开征集参与疆电南疆送川渝特高压项目投资,民企可持股约10%,享35年运营期及约5%预期收益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538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疆电(南疆)送电川渝特高压直流工程项目投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疆电(南疆)送电川渝特高压直流工程是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线路全长约1996公里,总投资约311亿元,项目计划于2028年建成投产。目前,项目可行性研究已通过,各项核准支持性文件齐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重庆市三省区(市)人民政府与国家电网公司拟近期签署长期合作协议。

项目拟由国家电网公司与民营企业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其中,民营企业合计持股比例约10%,项目经营期35年,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核定的输电价格回收准许收入,预计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约5%(实际收益受运行情况等因素影响,电网公司不作承诺)。

二、参与条件

为保障工程顺利推进,意向企业应具备与项目投资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能够按照项目进度以现金方式同步足额实缴出资。经营状况良好,在银行、税务、司法等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长期投资意愿,承诺原则上在工程建设期内不对外转让所持股权。股权质押、转让等行为需事先征得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同意。

三、相关要求

(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对申报企业进行初步筛选,综合考虑企业财务状况、资质信用、产业关联性等方面情况,择优向国家电网公司推荐,由国家电网公司与意向企业开展后续磋商。

(二)意向企业需提交企业参与投资意向书、基本情况介绍、财务、信用信息报告等材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21219:30止。

提交方式: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PDF扫描件)报送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电力处。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集中办公区5号楼

邮箱:dlc@xjdrc.gov.cn

联系电话:0991-8803292

欢迎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积极报名参与!

特此公告。

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6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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