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合肥经信局
· 2025-12-19 21:34:09
“十五五”时期,是我市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时期,科学谋划和编制《合肥市“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统筹优势资源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开发、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建设以及明确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实施路径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工作安排,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开展《规划》编制,现就相关采购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合肥市“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规划》编制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三、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
中标供应商需承担以下《规划》编制工作:
1.前期研究与基础分析。一是十四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情况。对照合肥市“十四五”能源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国家、省“十四五”时期关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指示要求,聚焦合肥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大事要事,围绕关键指标完成情况、新能源资源开发、新能源场景建设、能源综合改革创新等重大战略任务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分析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梳理提供可供合肥市“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发展借鉴的主要经验。二是“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和发展趋势。分析国内外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特别是分析国内先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方面的优势经验做法,对国家在“十五五”时期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方面的重大部署、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最终根据合肥市发展现状和长远发展需要,总结提炼在“十五五”时期面临的发展机遇、困难挑战。
2.规划编制。聚焦新能源资源高质量开发、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建设、新能源场景持续深化拓展和新技术新业态试点示范等方面,提出新能源装机规模、变电站数量及容量、新型储能装机规模以及绿电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等关键指标,提出在“十五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的总体思路,并重点针对能源领域创新改革方面,提出合肥市可依托自身优势在省内乃至国内先行先试的发展思路、具体实施路径和发展具体举措。
3.调研论证。开展深入实地调研,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商(协)会、高校院所、行业企业、专家学者等各方意见建议。组织召开必要的研讨会、专家论证会,对规划思路、框架和核心内容进行充分论证。
4.成果提交与完善。按时提交《规划》文本(草案)、编制说明、调研报告及必要的数据资料汇编。根据采购人组织的评审会及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通过验收。提交最终正式的《规划》文本(包括印刷版及电子版)。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四、采购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近一年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深刻理解国家、安徽省及合肥市关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最新政策精神和发展导向;
(2)组建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完备的专业队伍,团队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团队成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结合合肥市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研究;
(3)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合法性负责,对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信息和数据负有保密责任;
(4)严格遵守项目时间节点要求,确保按时按质提交高质量成果;
(5)积极接受采购人的指导和监督,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汇报和修改工作;
(6)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文本、研究报告、数据汇编等)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成果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通过综合评分法(见附件1)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项目有效报价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报价精确至千元。
(二)报名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项目申请书(参考模板),相关佐证材料参考综合评分细则。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下午17:30(以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四)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至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1206室,申报材料应填报完整、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与资格。
(六)监管部门电话:0551—63538422。
(七)承办处室: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型能源发展处,联系电话:0551—63538162。
附件:1.综合评分法细则.docx
2.项目申请书(参考模板).docx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