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W合同终止!又一光伏企业化债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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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4 17:06:04
11 月 21 日傍晚,迈为股份和*ST金刚一同发布公告,披露了关于双方之间交易合同进展。
事件回顾
此前,2022 年 9 月 29 日,*ST金刚控股子公司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羿德”)与迈为股份签订了两份《设备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金刚羿德拟向迈为股份购买双面微晶量产异质结电池片整线,采购数量为 8 条,共计 4.8GW。
随后,由于该公司 4.8 GW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金刚羿德变更为*ST金刚全资子公司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昊电力”),同年 11 月 14 日,金刚羿德、迈为股份以及欧昊电力签订了 2 份《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约定由金刚羿德将其在原合同项下未履行部分的权利及义务全部转让给欧昊电力,由欧昊电力承担原合同下金刚羿德的全部权利及义务。
截至公告发布日,双方签订的 4.8GW电池生产线合同已交货 3 条异质结电池生产线(对应设备产能 1.8GW,其中尚有半条激光无损切割及半条丝网印刷烧结测试设备未交货),另有 5 条生产线整线未交付(对应产能 3 GW)。
由于欧昊电力被甘肃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结合当前光伏行业现状,经欧昊电力与迈为股份共同协商决定,上述重大合同已交货未付款部分由迈为股份申报债权并按照欧昊电力重整计划进行偿付,剩余未交货的 5 条双面微晶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线及半条激光无损切割及半条丝网印刷烧结测试设备将取消执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这也就意味着,未执行的 3GW异质结电池生产线合同终止。迈为股份表示:“因公司未收到金刚光伏及其子公司欧昊电力关于该部分生产线的提货通知,也未收到其支付的预付款,因此公司未进行排产,不会给公司造成额外损失。”

此前,*ST金刚及其四家子公司向管辖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其重整计划已于今年 10 月 27 日获得甘肃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通过迈为股份公告得知,此前该公司已向*ST金刚的重整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 42,355.49 万元。最终根据法院裁定确认普通债权共 37,092.45 万元,剩余部分为不予确认的利息、未发货部分货款以及尚未到期的设备质保金等。
依据*ST金刚披露的重组计划,普通债权以“现金当期清偿+以股抵债”的方式清偿。迈为股份预计可获得 20 万元现金及 11,410,421 股*ST金刚的股票(按照 32.49 元/股的价格确定抵债价格)。
对此,根据*ST金刚 11 月 20 日股票收盘价 15.42 元/股测算,迈为股份称预计造成公司债务重组损失 8,546.50 万元,将相应减少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及本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