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撕”大战开启!天合光能6亿仲裁案“反转”?

公司公告 · 2024-12-23 10:53:44

12月22日晚,太极实业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针对其子公司与天合光能的仲裁纠纷案进行了进一步披露。......

天合光能超6亿天价索赔案迎来新剧情。

12月22日晚,太极实业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针对其子公司十一科技与天合光能的仲裁纠纷案进行了进一步披露。

公告显示,太极实业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在收到常州仲裁委员会(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仲裁通知书后,其向常州仲裁委员会提出反请求,请求裁决宿迁天合支付十一科技工程款16,105.58万元(暂定)及赔偿损失,承担案件仲裁费,并确认十一科技对案涉工程拍卖、变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前一日,天合光能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天合光能(宿迁)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光电”)作为仲裁申请人,申请裁决十一科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未规范施工处罚款承担赔偿损失等共计60,008.365 万元(具体信息请点击:索赔超6亿!天合光能提起仲裁)。

十一科技在公告中对于案件事实也进行了披露:

2022年7月,十一科技与宿迁天合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十一科技承接宿迁天合发包的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EPC 总承包项目,合同对项目各阶段里程碑完成时间节点及总工期等做了约定,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未税价)55,000万。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另签订两份《补充协议》,两份《补充协议》的未税价固定总价分别为1,831.1926万元、700万元。前述工程已竣工验收,宿迁天合也已投入使用。

经核算,前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两份《补充协议》项下合计含税价款为62,708.9999万元

2024年12月10日,宿迁天合以十一科技工期违约为由兑付第三人渣打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为十一科技就本工程出具的履约保函款项5,500万元

截止2024年12月15日,宿迁天合已付工程款数额为52,103.4199万元(含税),差额部分至今未付。

对此,十一科技对于天合光能申请仲裁理由进行了驳斥,其表示:十一科技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案涉工程已竣工验收,宿迁天合也已投入使用,但宿迁天合拖延付款至今未支付工程款差额部分,且以十一科技工期违约为由兑付履约保函5,500万元。

因此,该公司认为,宿迁天合应当向十一科技支付工程款及赔偿损失,承担仲裁费等合理费用,且十一科技对案涉工程拍卖、变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目前,该天合光能与十一科技的仲裁与仲裁反请求案件均已被常州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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