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元/平米,中企组件遭该国惩罚性关税,曾涉及晶科、天合,阿特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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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后生效。......

2024年3月1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9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组件(土耳其语:bir modül halinde birleştirilmiş veya panolarda düzenlenmiş fotovoltaik hücreler)反倾销案作出反规避终裁。

裁定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克罗地亚及约旦出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因此决定将该案日复审终裁(参见土耳其第2023/26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适用于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克罗地亚及约旦的涉案产品,对上述五国均征收25美元/平方米(约合人民币180元/平方米)反倾销税,涉案产品包括光伏电池组件和太阳能电池板,涉及土耳其税号8541.43.00.00.00项下的产品。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后生效。

时间线如下:

2016年7月1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

涉案企业包括晶科、天合光能、比亚迪、阿特斯、英利新能源、合肥中南光电、江苏赛拉弗、中电电气、浙江宝利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江苏有限公司等中国公司。

2017年4月1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对涉案产品征收20美元/平方米和25美元/平方米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

2022年3月2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2/10号公告,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复审调查。

2023年9月15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3/26号公告,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复审肯定性终裁,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20美元/平方米和25美元/平方米反倾销税。

2023年11月25日,土耳其对该案启动反规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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