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配储不低于10%/1小时:江门公布储能电站实施方案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 2023-07-11 11:34:14

到2025年,江门市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达150万千瓦以上......

7月10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江门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实施方案(2023-2027年)》,文件指出,到2025年,江门市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达150万千瓦以上,其中:负荷中心独立储能容量35-7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储30万千瓦以上,其他新型储能容量85万千瓦以上;2027年,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达260万千瓦以上,其中:负荷中心独立储能容量70-14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储50万千瓦以上(含新能源独立共享储能),其他新型储能容量140万千瓦以上。

文件还要求,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

原文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江门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7日

附件下载:

江发改能源[2023]0181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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