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补贴降至最高0.2元/kWh,广州开发区发布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

江苏省储能行业协会 · 2023-06-26 11:00:31

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2元/kWh扶持,连续扶持不超过2年......

获悉,6月20日,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相较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关补贴政策有不少变化。具体如下:

为支持用户侧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对装机容量1MW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2元/kWh扶持,连续扶持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征求意见稿中补贴为0.3元/kWh,下降至少0.1元/kWh。

新增了优质项目入驻奖,鼓励新型储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对在政策有效期内落户本区,在本区租用办公用房、厂房且自用的优质企业,当年年产值达到5000万以上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租金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最多给予三年扶持。

在合作协同示范奖中,明确政策有效期内,每年遴选不超过10个示范应用项目,单个项目最高给予20万元扶持。

删除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储能领域紧缺骨干人才奖励政策。

删除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参加国内外大型储能行业展会补贴政策。

其他措施请参照《措施》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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