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8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常州发改委-工信局-生环局 · 2025-08-28 17:34:46

2025年8月27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两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涉及高性能硅基负极材料和钠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公告期为8月28日至9月5日,并告知了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827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828日-20259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19-81680615

通讯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2025年8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天目先导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硅基负极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常环审[2025]19

2025827

2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福祥新材料有限公司钠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常环审[2025]20

202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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