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能源20亿合同诉讼案最新进展

数字新能源DataBM.com · 2024-05-14 09:42:37

目前案件处于一审开庭阶段。......

5月14日,大全能源发布公告,披露了此前公布的与新疆贤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1”)和新疆登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2”)的合同纠纷案目前进展情况。根据公告显示,目前案件处于一审开庭阶段,原告变更并撤回了部分诉讼请求,具体如下:

(1) 判令解除原告 1 与被告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

(2) 判令被告向原告 1 和原告 2 支付因被告违反《业务合作协议》造成的原告共同利润损失1,826,027,546.01元;

(3) 判令被告向原告 1 支付因被告违反《业务合作协议》造成的项目投入损失 13,411,184.15 元,自 2023 年 4 月至本案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厂房 租金及介质费损失1,591,133.37 元(暂计至 2023 年 12 月),自2023年4月至本案判决生效之日止的人员薪酬损失5,171,150.22元(暂计至2023年11月),合计20,173,467.74元;

(4) 判令被告向原告 1 和原告 2 支付因本案发生的律师费(暂计为 1,599,000.00 元);

(5) 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对此,大全能源表示,本次诉讼新疆登博新能源有限公司非为《业务合作协议》的签署方, 原告于诉讼请求(2)中主张的请求和金额,系其单方根据《业务合作协议》最长存续期内原告1和原告2的合并预期利润匡算得出,不代表《业务合作协议》约定金额或其实际损失。

1月23日,大全能源发布公司涉诉公告,原告1和原告2均与大全能源签署了相关协议,为其提供硅芯加工服务,贤安新材料负责硅棒拉晶,登博新能源负责硅芯切割。

2023 年 6 月上述两位原告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贤安新材料与大全能源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并要求大全方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 38,764.61 万元等诉讼请求。

2023年9月,原告企业再次向河子市人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要求将赔偿金额由 38,764.61 万元增加至 195,853.69 万元。因诉讼标的超过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于同月作出移送管辖裁定书,将本案转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裁判。

对此大全能源表示,公司始终重视依法合规经营,按照《业务合作协议》、《年度合同》的条款与要求履行相关义务,不存在对前述协议的根本性违约,故公司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详情可点击查看:一体化“惹恼”老伙计?大全能源面临近20亿诉讼索赔)。

阅读余下全文

值得一看

上拉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