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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全合同纠纷案再出后续!
2023年6月,贤安新材料与登博新能源因合同纠纷联手将大全能源告上法庭,要求大全能源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3.88亿元;9月,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将赔偿金额由3.88亿元增至19.59亿元;2024年5月14日,在一审开庭阶段,大全能源发布公告称原告两家企业变更并撤回部分诉讼请求,合并诉求从六条变成四条,诉讼金额再降至18.48亿元。而一审判决大全能源需赔付315.81万元。......
8月16日,大全能源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传达的《民事上诉状》,新疆贤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安新材料)、新疆登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博新能源)两家供应商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其上诉请求如下:
1.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一审诉讼请求,该等诉讼请求合计金额 暂计为 1,847,800,013.75元(约18.48亿元);
2.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对此,大全能源表示,对贤安新材料和登博新能源的上诉主张不予认可。
2023年6月,贤安新材料与登博新能源因合同纠纷联手将大全能源告上法庭,要求大全能源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38,764.6万元(3.88亿元)等诉讼请求;紧接着9月,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将赔偿金额由38,764.6万元增至195,853.69万元(19.59亿元);5月14日,在一审开庭阶段,大全能源发布公告称原告两家企业变更并撤回部分诉讼请求,合并诉求从六条变成四条,诉讼金额从19.59亿元降至18.48亿元。
7月18日,大全能源披露了该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结果如下:
1.确认原告贤安新材与大全能源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于2023年12月31日;
2.被告大全能源赔偿原告贤安新材厂房租金、人员薪酬损失合计3,058,075.11元;
3.被告大全能源赔偿原告贤安新材律师费10万元;
上述款项合计3,158,075.11元(315.81万元),被告大全能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4.驳回原告贤安新材和登博新能源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外,本案件受理费9,280,800元,由贤安新材自负9,264,938元,大全能源负担15,862元,与前款同期给付贤安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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