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2023年第二批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能源招标网 · 2023-08-31 10:19:59

国华投资2023年第二批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2023年第二批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7837,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东营市垦利区)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海南文昌神华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拟建场地位于海南省文昌市境内,利用鱼塘水域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约0.94km2 (折合约1415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19.7863°,东经110.7571°,距离海南文昌城区直线距离约20km。项目场址整体平坦开阔,周围无高大建筑物遮挡。场址与X189县道相邻,对外交通便利。本项目光伏部分额定装机容量100MW,本工程已配置18MW/36MWh储能系统布置在光伏电站升压站内,现增配建设1套7MW/14MWh的储能电池系统。

(2)国华齐河储能示范性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祝阿镇后颜村,储能电站内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储能系统布置在国华齐河储能示范性项目场地内。配套建设一套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

2.1.2招标范围: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华投资海南公司文昌神华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7MW/14MWh储能集成系统(电芯为磷酸铁锂)、国华投资山东公司齐河储能示范性项目100MW/200MWh储能集成系统(电芯为磷酸铁锂))以及配套的预制舱、冷却、消防、安全等设施。

储能系统及配套设施所需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池舱单元、变流升压集装箱系统、能量管理系统(EMS)、电缆、光纤、配电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环境监测子系统、安全警卫子系统等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抽检配合、现场安装指导、交接试验、现场调试、协助验收;所有设备、材料的保管、倒运、到货验收、检测等;所有设备材料的安装指导、调试、试验、现场培训、现场服务、设备对接等;根据电网公司要求的配套设施采购、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工作;负责储能电站安装指导、调试。负责本项目设备、系统与升压站的连接、调试并网。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或按招标人要求日期供货。

2.1.5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本次投标标的物的储能电池电芯制造商或为储能变流器PCS制造商或为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2小时储能系统(磷酸铁锂电池):累计供货业绩不低于1GWh,其中不少于200MWh储能集成系统项目供货业绩至少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供货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关键物资名称型号及技术参数等信息页(至少包含电芯和PCS的品牌、型号等主要部件的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供货证明可以是到货单、收货单、验收单等能证明已完成项目全部供货的材料(证明材料须有最终用户盖章)。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s://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9-19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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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s://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国华投资大厦19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李林

电 话:010-58151788

电子邮箱:20008797@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詹传鑫

电 话:010-58132352

电子邮箱:13707545@ce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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