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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M视频:5.1前不能并网的:必须停工!余电上网超50%的:电费不结算!湖北分布式光伏紧急刹车
日前,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对湖北的分布式光伏并网、备案细则进行调整。五大要点如下: ......
日前,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对湖北的分布式光伏并网、备案细则进行调整。五大要点如下:
1.紧急停工
2025年1月17日前备案但未开工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或“余电上网”模式),即日起不得开工;已开工但无法在2025年5月1日前并网的项目,必须停工调整方案。5月1日后并网的项目,需按新规调整上网方式和结算比例。
2.余电上网不能超过50%
工商业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每年上网电量不得超过总发电量的50%,超出部分电网可拒绝结算,未结算电量可申请次年补发,但会占用当年可上网额度。
3.地面光伏一律按集中式管理
农业大棚、鱼塘、荒山等地面光伏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按集中式电站管理,必须纳入全省年度新能源开发方案才能建设,禁止“化整为零”拆分项目。
4.合并备案规则
允许“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和同一投资主体、同一区域的非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打包备案(需提供每个子项目清单)。并网验收时,若设备发票与备案主体不符,需重新备案。
5.大型工商业项目可转集中式
已建成的大型工商业光伏项目,若用电负荷发生重大变化,可向省能源局申请转为集中式电站,需提交接网调整方案,通过电网消纳审核后才能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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