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制度改革中心发布关于责令限期拆除光伏发电板的函。

公告显示,河池市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城北社区西南路92号(韦含胜)43.2KW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内容为:利用韦含胜个人闲置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租用屋顶面积186平方米,装机容量43.2KW,总投资约19万元。
现查明,该公司实际安装光伏发电板的位置并非在备案表中所备案的韦含胜个人闲置屋顶,而是河池市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糖厂坡旧房改造项目8栋屋顶。
该公司未取得该屋顶合法使用权利,且与备案内容严重不符。现责令该公司自收到本函后15日内,拆除全部光伏发电设施,恢复原状;逾期未拆除的,将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拆除。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1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