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 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加快新场景建设应用 推动科技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7年)》相关任务部署,根据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示范应用的工作安排,现就开展“浙里好场景”建设需求、能力供给和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场景定义
场景是用于系统性验证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产业化应用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商业模式、制度政策的具体情境,是连接技术和产业、打通研发和市场的桥梁,对促进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具有重要牵引作用。“浙里好场景”要求在浙江省内落地建设,具有先进性、开放性、引领性和应用推广价值,根据场景覆盖范围、验证内容、协同主体等要素,分为高
价值小切口场景、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和综合性重大场景三类(分类参考详见附件1)。
(一)高价值小切口场景。聚焦某一行业领域关键环节,解决业务痛点及高频需求的轻量化应用场景。覆盖范围为单一行业1—2个具体业务节点,至少由业主方、能力提供方等2家以上主体共同实施,原则上落地周期不超过1年,投资规模不低于100万元。
(二)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聚焦特定行业领域,贯通业务全链条或多业务环节,解决行业共性问题的集成应用场景。覆盖范围为单一垂直行业全业务链条或3个及以上核心业务环节,至少由业主方、能力提供方等2家以上主体牵头实施,并引入其它上下游企业参与,原则上落地周期不超过2年,投资规模不低于500万元。
(三)综合性重大场景。围绕跨行业跨领域重大需求,联合多主体解决复杂难题或满足多方需求的综合应用场景。覆盖范围无单一行业边界限制,可跨2个及以上行业领域,至少由业主方、能力提供方等2家以上主体牵头实施,引入其它多类别主体参与,原则上落地周期不超过3年,投资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
二、征集领域
面向未来赛道、新兴领域和产业焕新领域,培育打造一批好场景,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产业化应用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商业模式、制度政策等提供系统性验证环境。
(一)未来赛道。重点围绕具身机器人导览导购、进厂打工、生活服务、应急救援等应用场景;量子科技用于药物研发与金融建模、通信加密与数据安全、心脑磁检测与地质监测等场景;脑机接口在医疗康复、智能家居与沉浸式交互、脑力训练与职业健康监测等场景应用;合成生物技术在日化消费与材料化工领域应用场景,AI驱动药物发现与精准诊疗,创新药械临床转化等应用场景;氢能在交通领域应用场景,工业领域氢基原料替代、绿色氢氨醇替代与掺烧等应用场景;6G等新一代通信在通智融合、5G-A与AI融合、北斗智慧城市与智能交通等场景应用。
(二)新兴领域。重点围绕智能终端“万物智联”、元宇宙、“数据要素×”、智算云等典型场景;“人工智能+”、智能体、算力赋能等典型应用场景;新型储能、微电网、AI能源管理、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绿电直连等应用场景;新材料智能研发、垂类AI模型与高性能新材料、生物基材料合成替代等应用场景;低空物流、城市治理、应急救援等低空经济场景,通用航空与eVTOL载人运营场景;卫星遥感与监测、太空计算、卫星通信等商业航天应用场景。
(三)焕新领域。重点围绕“AI+智能工厂”、工业智能体、“链网协同”等典型应用场景;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建设,节能减碳技术改造、数字化能碳管理、碳捕集利用等应用场景;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数据增值服务与场景体验服务等服务型制造典型场景;企业与行业数据空间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数据知识产权试点与价值释放等工业数据赋能场景;工业互联网在专业型平台通用场景、行业型平台垂直解决方案、协作型平台交易撮合与产融合作等典型场景;终端消费在智能终端与智能原生应用、历史经典产业融合发展、“历史经典+IP/文旅/生活”等消费新场景。
三、征集内容
为推动场景开放、场景对接和场景落地,分类培育打造“浙里好场景”,特面向企业、单位、园区、平台、行业协会等征集场景建设需求、场景能力供给和场景建设项目。
(一)场景建设需求。面向企业、政府事业单位、创新平台、园区等业主单位,征集具有开放意愿和落地可行性的场景建设需求。要求有场景建设的基础条件及相应投资预算,愿意为新技术、新产品验证应用提供机会,但目前尚未确定技术产品或解决方案供给方,有相关合作意愿或采购服务需求。请按要求填报《“浙里好场景”建设需求信息征集表》,详见附件2。
(二)场景能力供给。面向企业、创新平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等,征集能够解决某个场景实际问题所拥有的新技术新产品及解决方案。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技术领先性、场景适配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具有场景落地的实际能力或应用案例。优先支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以及近两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的相关创新产品(或获批上市的创新药械)、数智优品、典型场景(案例)等。请按要求填报《“浙里好场景”能力供给信息征集表》,详见附件3。
(三)场景建设项目。面向场景建设业主方,征集正在实施或年度内拟开工建设的场景项目。要求场景项目经过设计论证、对接洽谈后已确定建设方案,有明确的建设内容,集成应用多项新技术新产品,有实际投资计划。请根据高价值小切口场景、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综合性重大场景等不同类别特点,请按要求填报《“浙里好场景”项目信息征集表》,详见附件4。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鼓励行业协会、技术和解决方案供给方积极对接场景业主方一起申报。鼓励企业、政府事业单位、创新平台等主体多维度开放场景资源,提供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验证应用机会。鼓励地方、园区平台结合本地条件,主动谋划打造综合性重大场景。
(二)地方审核推荐。各市经信局负责汇总辖区内申报材料,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场景的代表性和推广价值。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按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5),将推荐汇总表(盖章件)、各申报表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省经信厅。
(三)省级遴选发布。省经信厅将组织对各地推荐场景进行遴选,进一步与申报单位进行沟通对接,适情组织现场察看和交流讨论,凝练打磨后择优纳入场景开放资源库、能力供给库和场景项目库,并公开发布场景需求清单和能力供给清单。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各主体申报内容应真实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场景需求应有开放合作的真实意愿,能力供给应具有场景落地的可行性,场景项目应正在实施或已签定项目合同,相关描述应重点突出、言简意赅、数据真实。
(二)各地应对征集清单做好审核把关,第一批场景清单于7月15日前、第二批场景清单于8月15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厅。场景建设需求和场景项目清单推荐数量不作限制,但应坚持质量优先、择优推荐,开放意愿不明确、对接需求不具体或单纯设备采购的不作为场景需求推荐,投资达不到最低要求、或与新技术新产品验证应用无关的一般投资项目不作为场景项目推荐。场景能力供给清单各地原则上每批推荐数不超过100项,应重点对技术产品的先进性,是否具有验证和示范应用价值进行把关。
(三)省经信厅将组织“浙里探场”系列活动,深度挖掘场景供需,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推广。针对典型应用场景和具有较好市场潜力的新技术新产品,组建由技术专家、产业专家、用户代表、媒体代表等组成的“探员团”,通过实景体验、探员评说、场景路演和对接洽谈,重点培育打造“浙里好场景”和“浙里好产品”,结合“十链百场万企”场景专场对接活动予以推广。
(四)省经信厅将谋划实施创新场景“揭榜挂帅”,根据场景需求清单和场景项目清单凝练编制项目指南,通过“揭榜挂帅”方式支持场景业主方联合能力供给方组建场景创新生态共同体,联合实施一批创新场景项目,打造“浙里好场景”。
联系人:省经信厅未来产业处 赵心舟,0571-87058270
王泽男,0571-87052739
附件:
1.“浙里好场景”分类参考标准
2.“浙里好场景”建设需求信息征集表
3.“浙里好场景”能力供给信息征集表
4.“浙里好场景”项目信息征集表
5.“浙里好场景”三张清单汇总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24日
附件1
“浙里好场景”分类参考

附件2
“浙里好场景”建设需求信息征集表
场景建设需求是指企业单位、创新平台、园区等业主方,围绕某个场景的真实痛点问题、真实需求所释放的单项或多项新技术、新产品验证应用机会。请根据“有合作意愿、有真实需求、有预算投入”的原则,梳理本单位意向采用新技术新产品的场景需求,并填写下表。

附件3
“浙里好场景”能力供给信息征集表
场景能力供给是指企业、创新平台等供给方,围绕解决某个场景实际问题所拥有的新技术新产品及相应解决方案。请根据“有技术领先性、有对应场景的适配性、有示范推广价值”原则,梳理本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特定场景应用潜力和推广意向的新技术新产品及解决方案,并根据所处测试验证、示范应用、规模化应用等不同阶段特点,填写下表。

附件4
“浙里好场景”项目信息征集表
场景项目是指场景业主方,经过设计论证和对接洽谈,确定方案后拟投资建设或正在实施的场景建设项目,要求有明确的建设内容,集成应用多项新技术新产品,协同多主体实施并实际投资计划。请根据场景不同类别,如实填报在实施或将在年内开工建设的场景投资项目。

附件5
“浙里好场景”三张清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________市经信局(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1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