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安徽金牛矿业有限公司庐江大包庄硫铁矿150万t/a采选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金牛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
建设项目概况:在现有采矿权范围、采矿标高范围内,对现有工程进行技改扩建,增加硬石膏矿矿种,采选规模提升至150万吨/年。项目分期开采,一期开采-236~-400m之间的矿体,采用竖井-辅助斜坡道开拓方案,依托现有开拓系统采矿,建成后硫铁矿(包括低品位铁矿)80万t、铁矿石30万t、硬石膏矿40万t;二期开采-400~-550m之间的矿体,采用盲竖井-辅助盲斜坡道开拓方案,对现有副井进行延伸,新建盲主竖井、盲副井、主溜井等破碎系统,建成后硫铁矿(包括低品位铁矿)110万t、硬石膏矿40万t。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井下爆破采用洒水除尘措施;采矿点采用湿式凿岩方法作业;凿岩台车配备除尘措施;各矿石铲装、转运等产尘节点均设置水喷淋设施;破碎硐室粗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井下废气经沉降后通过地表回风井集中排放。选矿破碎、筛分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和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石膏矿加工投料破碎、筛分及其转运粉尘经集气罩收集 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磨粉、包装及其转运粉尘经负压收集 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2.地表水环境:对现有的HDS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拆分为2套独立HDS处理系统,将矿井涌水进入1#系统,废石场淋溶水、尾矿库回水、初期雨水进入2#系统,废石场淋溶水、尾矿库回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矿井涌水经处理后优先回用于生产,多余部分经本次新增“两级A/O-MBBR 高效沉淀池”工艺处理后排放。
3.声环境:选择低噪声设备,通过对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加设隔声屏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等措施,减少道路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一期硫铁矿、铁矿废石以及基建期废石堆存现有废石堆场二,石膏矿废石和二期硫铁矿废石井下充填;尾砂部分用于井下充填,部分堆存于现有尾矿库;除尘灰回用于生产;HDS污泥压滤后堆存于现有尾矿库,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布袋、废锂电池等由厂家定期回收。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井下新增水仓及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站新增的“两级A/O-MBBR工艺 高效沉淀池”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新增一般防渗区域为铁矿石仓库。定期通过设立的地下水水质长期监测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及土壤环境质量。
6.生态环境: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采用废石和尾砂对采空区及时充填。加强地表变形长期动态观测,及时评估。服务期满后按照生态修复方案,采取竖井及回风斜井回填封堵、工业场地平整、排水沟清淤及修复等,铁矿石仓库、石膏矿石仓库、办公房屋等工程拆除、土地平整及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采取了网络、报纸、张贴布告公示、公众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1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