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光伏圈的缅北诈骗”!一光伏企业多项信披违规被罚4200万
董秘前脚向投资者称公司不存在ST风险,后脚公司就被ST。随之而来的是公司股票的一路跌停,致使最终退市,27万股民惨遭“闷杀”。如今,被投资者怒称为“光伏圈的缅北诈骗”的爱康科技信披违规一事调查终于迎来了后续。......
董秘前脚向投资者称公司不存在ST风险,后脚公司就被ST。随之而来的是公司股票的一路跌停,致使最终退市,27万股民惨遭“闷杀”,被投资者怒称为“光伏圈的缅北诈骗”。
如今,爱康科技信披违规一事的调查终于迎来了后续。
5月15日,光伏企业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先后发布两则公告,涉及该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及相关人员被行政处罚等事项。
根据公告显示,爱康科技及其相关人员涉及多项信披违规事项。具体如下:
首先,爱康科技在2019年至2023年信披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1、2019年至2023年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19年至2023年,邹承慧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分别为24,851.26 万元、17,909.38万元、26,721.26万元、61,435.93万元、 66,361.90万元,分别占当期期末净资产的6.05%、4.19%、7.11%、19.15%、28.69%, 爱康科技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2、2021年至2023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1年至2023年,爱康科技未按规定披露为邹承慧控制的关联方提 供担保,发生额分别为 95,623.04万元、6,100万元、18,920万元,余额分别为 95,623.04万元、24,723.04万元、18,623.04万元,余额分别占当期期末净资 产的 25.44%、7.71%、8.05%,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3、通过少计借款费用方式虚增利润,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自然人资金往来,2023年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经测算,爱康科技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少计借款费用、虚增利润,金额分别为660.50万元、979.60万元、3,357.29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36%、15.61%、456.51%,前述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爱康科技2023年通过邹承磊实际借入本金41,735.68万元,支付本金40,779.68万元,支付利息8,479.68万元;其中,爱康科技通过邹承磊向袁源借入本金21,621万元,归还本金21,621万元,支付利息1,089.13万元。前述与关联自然人资金往来事项,爱康科技未按规定如实披露, 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4、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3 年,以供应链金融业务方式,通过资金方,爱康科技子公司与实控人邹承慧控制的无锡慧荣、苏州慧昊,实际形成23,447.88万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往 来,占当期净资产的 10.14%。上市公司未按规定予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认为,爱康科技2019年至2023年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同时,邹承慧、袁源、易美怀、施周祥、邹晓玉、张金剑6人为上述信披违规事项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沈龙强、官彦萍、黄玉林、周品娟4人为上述信披违规事项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其次,爱康科技2024年部分信披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
1、部分信披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4月15日,爱康科技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公司不存在被ST的风险”。
2024年4月30日,爱康科技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说明段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提及:“截止目前,公司已签订在手组件合同约5.1GW,约45亿元销售额。此外,在手支架订单约5亿元。”
同年5月8日,在爱康科技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显示:“公司目前在手订单(组件、支架、边框)约50亿元销售额”。
经查,爱康科技披露的前述信息与事实不符。
2、部分信披未及时
2024 年7月8日,爱康科技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相关事项的公 告》,披露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光电)债务到期无法偿还被诉、被裁定强制执行拍卖部分资产等情况。
经查,爱康科技至少于2024年6月已知悉赣州光电涉诉,知悉相应民事调 解书、执行裁定书、质押担保等相关事项,但未及时披露。
对于上述事项,时任董事长、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邹承慧,时任董事、副总裁田野均知悉,为违规信披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邹晓玉知悉赣州光电相关事项,为该信披违规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副董事长、副总裁张金剑知悉50亿订单相关事项,为该违法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故此,浙江监管局对于上述信重大遗漏、虚假记载等违规行为分别对爱康科技以及相关高管予以警告和罚款,共计4200万元。
其中,爱康科技被责令改正,同时罚款1200万元;邹承慧共计被罚1600万元,并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袁源、易美怀分别被处罚300万和200万元,同时被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其余高管被罚详情具体如下图:
同日,爱康科技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以及相关人员收到了警示函。
爱康科技的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警示函是因该公司曾于2024年2月27日通过爱康科技披露股份增持计划,承诺其及关联方自公告披露6个月内增持爱康科技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但截至爱康科技退市该公司及关联方均未增持。
爱康科技以及邹承慧、史强(原董事、原总裁)、易美怀、沈龙强、ZHANG JING(张静)(原副总裁、原董事会秘书)、施周祥、李静(原财务总监)被警示是因: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资金占用、担保、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事项;2.少计费用虚增利润导致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3.2022年3月、9月、11月涉及爱康科技股份的多则公告信息披露不完整。
阅读余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