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抽水蓄能电站投资主体优选公告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5-11-03 16:56:41
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江西省抽水蓄能项目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5〕93号)有关规定,江西省能源局拟对已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铅山、遂川抽水蓄能项目(原投资主体已退出)投资主体进行优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装机容量(兆瓦) |
1 | 铅山抽水蓄能项目 | 上饶市铅山县 | 1200 |
2 | 遂川抽水蓄能项目 | 吉安市遂川县 | 1200 |
(二)项目基本情况
铅山抽水蓄能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地处赣东,距上饶市、鹰潭市、抚州市直线距离分别为60千米、70千米和130千米,总装机容量1200兆瓦,承担江西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项目为一等大(Ⅰ)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
遂川抽水蓄能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地处赣南,距吉安市、赣州市的直线距离分别约为95千米、90千米,总装机容量1200兆瓦,承担江西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项目为一等大(Ⅰ)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
铅山、遂川抽水蓄能项目均已完成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并通过了审查审批,铅山抽水蓄能项目于2023年12月核准,遂川抽水蓄能项目于2024年4月核准。铅山、遂川抽水蓄能项目原投资主体已分别正式来文明确放弃投资建设铅山、遂川抽水蓄能项目。
二、优选范围
(一)本次优选范围是对铅山、遂川2个抽水蓄能项目的投资主体进行优选,中选人需按核准等政策文件要求负责抽水蓄能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及运营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核准申报、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承担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核准建设及运营维护的所有费用。
2.抽水蓄能项目的建设及工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采购、保管及运输;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设备调试、机组启动试运行及性能试验;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等。
(二)工期及进度要求:中选人根据优选单位要求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展前期工作。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投资决策,2026年筹建期开工。
1.如果中选人在承诺时间内不能完成项目投资决策、筹建期开工等任务,或者分包、转包项目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优选单位有权宣布中选通知书无效,中选人必须无条件放弃本次中选资格。中选人放弃中选资格的项目,优选单位将在参加该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的申报人名单中,按本次优选综合得分顺序,通过递补方式重新确定中选人;已中选且未放弃本次优选的其他项目的中选人,不在递补范围内。
2.开发经营期:以全部机组并网发电后开始计算,开发经营期40年(可延期)。
(三)申报及中选有关要求:申报人可参加多个项目申报,每个申报人仅允许中选一个项目投资主体。
三、申报人资格要求
(一)申报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申报人或其控股公司必须具备国内建设运营抽水蓄能电站或大型水电站(单座水电站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的经验。申报人以集团子公司参与的,需提供其具有投资决策权限的集团公司同意或授权参与本次优选的支持性文件,以及同意申报人使用集团业绩参与本次优选的支持性意见。
(三)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金不小于10亿元。申报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申报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申报人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报人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申报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禁止参加本地区建设活动。
(四)申报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通过“信用信息查询”下载并提供本单位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经查询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告生成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五)参加本次优选的申报人,其控股、参股、与其存在上下级管理关系等相关联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申报。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申报。一个集团公司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申报,一个集团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不应以任何形式重复参与。
(六)本次优选接受联合体申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优选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申报项目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优选以申报项目的实际控制人资质、业绩等评审打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报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优选。申报项目的实际控制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优选项目优选文件获取、申报文件编制及递交活动,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澄清,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四、公告期限
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
五、资格审查和获取优选文件
(一)资格审查所需资料:1.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申领文件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信用查询资料;3.具备国内建设运营抽水蓄能电站或大型水电站(单座水电站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的经验相应业绩证明文件(项目核准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可证明的资料)。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优选活动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和联合体各方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11日9:00-17:30(北京时间)。
(三)资格审查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426号。
(四)领取优选文件:对符合资格要求的申报人现场发放纸质优选文件和所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综合说明。
(五)优选文件不收取费用。
六、申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12月2日9:00-17:30(北京时间)。
(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426号。
七、联系方式
(一)优选单位
名称:江西省能源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省行政中心西5栋;
联系人:周鹏;
联系电话:0791-88915223。
(二)优选服务单位
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426号;
联系人:陈海超;
联系电话:0791-86357303、0791-88568258,邮箱:18720908879@163.com。
附件:确认通知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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