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 · 2026-01-27 14:22:11

山西优化分时电价机制,取消人为规定,依据现货市场动态调整峰谷电价,推动中长期交易限价与现货市场接轨,实现电价浮动更市场化。......

2026年1月16日,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发布《山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显示,山西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期间,以分时段交易方式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电力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年度交易按照双边协商和集中交易方式开展,集中交易包括挂牌、集中竞价或滚动撮合等方式。

中长期分时段交易价格约束。年度双边交易原则上不限制价格,集中交易原则上按照国家规定的燃煤基准价浮动范围进行限制。

多月、月度、旬分时段交易最高、最低限价按分时基准价+上下浮动方式形成,分时基准价由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乘以现货交易峰谷系数确定。其中平段基准价为332元/兆瓦时,最高限价原则上不高于燃煤发电基准价×(1+20%)×(1+该时段分时电价政策浮动比例)×(1+20%),下限原则上不低于燃煤发电基准价×(1-20%)×(1-该时段分时电价政策浮动比例)×(1-20%),根据《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1〕479 号)测算确定,最高限价为764.93元/兆瓦时、最低限价为95.62元/兆瓦时。我省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后,相应调整。多月连续交易限价为 P 多月价格范围,P 多月价格范围当前取值95.62-764.93元/兆瓦时;月度、旬分时段交易限价为 P 月旬价格范围,P月旬价格范围当前取值 95.62-764.93 元/兆瓦时。日滚动交易原则上采取现货交易限价。日滚动交易限价为P日滚动价格范围,P日滚动价格范围当前取值0-1500元/兆瓦时。

逐步推动月内等较短周期的电力中长期交易限价与现货交易限价贴近。

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现货市场价格水平,统筹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和价格浮动比例。

为保障经营主体利益,每季度前电力交易机构根据本细则分时段限价计算规则计算下一季度限价范围,于季度首月月度交易3个工作日前发布。

多月连续交易、月度及月内中长期分时段交易中,单个序列单个时段每日可申报及撤销次数后台限制不得超过K次。K 初期暂取100,电力交易机构可根据市场运行情况,提出K值修改意见,报山西能源监管办和山西省能源局同意后执行。

详情请见:《关于征求《山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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