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26年新能源竞价问题咨询答复 (第4批)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山西明确:新能源项目须独立建户计量,共用承诺书按预计投产时间执行电价,存量补贴不退,增量项目可竞价但需独立备案与计量。......

2026年1月21日17:00至2026年1月22日17:00,竞价工作咨询邮箱共收到有效问题(不含前三批已答复问题) 3个。经研究答复如下:

问题1:代理商如果将多个项目共用一张承诺书,单个项目执行机制电价的时间是以投产次月开始还是承诺书中该项目预计投产时间次月开始?

答复:如果该单个项目已在申报日期前投产,该项目执行机制电价的时间是以承诺书中预计投产时间的次月开始执行。如果未按申报日期投产的项目,实际投产日期前覆盖的机制电量自动失效。

问题2:我方有一个存量项目已并网,现在有一个新的项目(也是新的备案证),本属于增量项目,但是我想接在旧的用户上(共用旧的变压器),经咨询供电公司,由于现场只有一个变压器一个计量点一块电表,无法新装电表专门计量增量部分,也无法在同一地址新立户,但是可以按照装机容量按比例分摊存量增量。这种情况下,我能否在旧户上增容,用新备案证参与增量部分的竞价?

答复:新项目以新的独立备案证可以参与增量竞价,但建议积极与供电公司沟通,新项目与旧项目分别独立建户、独立计量。

问题3:存量项目有补贴,如果也参与了竞价,补贴从什么时间结束?开始执行机制电价后,原来的补贴需要退回吗?

答复:现行机制不支持存量项目参与竞价。现行政策下新能源发电补贴与执行机制电价互不影响,原有补贴存量项目执行机制电价后,补贴不需要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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