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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吉林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运营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开展2023-2024年度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运营补贴申报,要求项目在2024年底前建成并接入省新能源监控平台,实现“一码通换”,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审核严格,虚假申报将追责。......
吉能储能联〔2025〕157号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财政局、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梅河口市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各县(市)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省新能源监控平台:
根据《吉林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运营补贴实施细则》(吉能储能联〔2025〕156号)等文件要求,经商有关部门,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吉林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吉能储能联〔2025〕63号)《吉林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运营补贴实施细则》(吉能储能联〔2025〕156号)等文件相关要求。
(二)申报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已接入省新能源监控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获得省平台出具的“换电站符合性报告”(即“一张网”接入证明),并实现全省范围内“一码通换”。
(三)对2022年申报未通过项目,整改后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四)申报主体为吉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运营单位,即产权所属单位。
(五)申报项目须经当地发改部门备案,或取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项目批复文件。
(六)申报项目场站须有独立电量计量装置。
二、申报材料
申请补贴的项目单位分年度按要求填报《吉林省电动汽车换电站补贴资金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用电情况、“一张网”接入证明等。表格可在省新能源监控平台下载。申请建设补贴的项目填写建设补贴申请表(附件1),申请运营补贴的项目填写运营补贴申请表(附件2)。申报两项补贴的项目,分别填写两个申请表,并按省平台要求上传材料。
三、申报、审核流程
(一)申请换电站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单位通过省平台在线提交申报资料,所有文件只需电子版扫描文件,无需纸质版文件(申报链接附后)。申报单位需在2025年8月11日前在线提交完毕有关资料,逾期窗口将关闭,不再接收申报材料。为保证企业利益,同时加快审核及拨付流程,各申报企业可有一次修改补充材料的机会,请各企业严格遵守,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驳回,本次申报不再受理。
(二)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通过省平台账号,对本地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验收。将验收通过的项目汇总后,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能源局。各市(州)需在8月20日前提交地方纸质版申请报告。
(三)省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再审,并视情况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抽查复验。
(四)省能源局将核查通过的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和补贴资金等情况在省新能源监控平台网站或省能源局网站上公示。
四、其他要求
(一)做好宣传指导。各地要积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所属企业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运营省级财政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及审核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存在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情形的,将取消该单位在我省的运营资格,并收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各地发改(能源)部门要对本地区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合规性、真实有效性和审核核查结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逐个项目现场核实,对未按要求核查,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骗补行为发生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守时间节点。申报企业需在2025年8月11日前在线提交完毕有关资料,逾期省平台将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需在2025年8月20日前,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审核结果上报省能源局。逾期未报将视作放弃申请补贴资金,造成的后果由各地主管部门自行承担。
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对此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吉林省能源局 王一枭 0431-89156326
吉林省财政厅 黎明硕 0431-88550556
吉林省新能源监控平台 王 鹏 0431-89603623
吉林省新能源监控平台在线申报入口:https://jlevm.cn
附件:1.吉林省电动汽车换电站补贴资金申请表(建设)
2.吉林省电动汽车换电站补贴资金申请表(运营)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8月6日
初审:黄廷哲 复审:田逶岭 终审:刘学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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