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5-10-16 12:11:48

福建2025年光伏电站申报启动,重点支持渔光互补、海上光伏、屋顶光伏三类项目,要求手续完备、生态友好、三年内建成投产。......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推进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需要,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等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就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相关要求

  我省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申报范围为陆上渔光互补、海上光伏、屋顶光伏三类。

  拟申报我省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前期工作应当扎实深入,项目纳入我省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后,应尽快完成项目备案并开工建设,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规模且应在三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项目建成投产后,上网电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和福建省的配套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

  本次申报的海上光伏项目需已纳入《福建省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库》,允许入库项目结合前期工作深度对项目规模做微调,但调整幅度原则上不得超过10%。项目规模有调整的,应在项目申报表中注明原项目名称及规模。

  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的评估工作。对于电网企业建设工期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应允许项目开发企业先行垫资建设。企业自建的配套送出工程,经与电网企业协商同意,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

  二、认真开展项目审核优选

  (一)准确把握项目建设类型

  拟申报我省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除考虑太阳能资源充分利用外,还必须确保项目建设不新增生态破坏、不造成生态退化、不影响当地正常生产生活、不产生新的安全风险。其中,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主要是指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渔业养殖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结合陆地渔业养殖,在确保生产活动可正常开展,对养殖业收成不造成重大影响的前提下,利用养殖区域上部空间,以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率为目的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该类项目必须先有渔业养殖,根据养殖面积科学设定光伏建设规模,不得为了建设光伏新开挖养殖池(塘);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主要是指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在不改变海域原始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利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海域的海面及上部空间,以提高海洋空间综合利用率为目的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分为海上渔光互补、风光同场、电厂温排区和盐田四个子类型;屋顶光伏电站项目主要是指经住建、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在满足建(构)筑物承载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依托已依法审批并建成的工业园区、大型工业企业、大型公共设施等已建的建(构)筑物屋顶及附属设施等,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为目的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认真审核项目基本条件

  各地进行申报项目初审时,应重点审核项目建设是否符合《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有关规定、是否符合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项目建设不得占用生态红线、自然岸线、重要湿地、耕地等。

  各地上报的项目,除项目属地县级政府的承诺函及设区市级电网企业的接网初步意见外,还需取得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意见。属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出具的支持性文件,原则上应由项目的控股或为主开发企业出面办理,支持性文件中提及的项目名称应与上报我委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对由其它参建企业先行代为办理,导致出现地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出具的支持性文件中提及的项目名称和正式上报项目名称不一致的,项目所在地县级和设区市级发改部门要在对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范围和规模等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出具项目一致性的确认性说明。具体如下:

  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除拟依托养殖区域的原有养殖业主(承包人)及产权所有方的支持性意见外,该类项目还应落实项目用地类型,项目上报需取得当地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明确同意项目建设范围和建设方式的支持性意见。

  海上光伏电站项目。该类项目需根据所涉及海域的开发利用现状,取得现有权利人的支持性意见(如果有),以及当地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明确同意项目建设范围和建设方式的支持性意见。

  屋顶光伏电站项目该类项目需结合光伏项目在所依托屋顶等建(构)筑物的建设方式,取得产权人的支持性意见,以及当地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明确同意项目建设范围和建设方式的支持性意见。建设规模不小于6兆瓦。

  (三)明确项目审核程序

  县级发改部门负责组织开发企业申报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设区市级发改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项目类型和申报条件组织初审,确保推荐项目符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综合利用、城市管理等要求。经初审同意推荐的项目,由设区市级发改部门在2025年11月15日前向我委提交初审意见、项目申报材料及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

  我委组织论证审核确定后印发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

  三、加强协调服务与项目管理

  各级发改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开发企业认真研读项目申报规定和要求,协调、协助企业办理项目申报所需的支持性文件,认真审核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确保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顺利推进。

  各级发改部门要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工作。项目列入我省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后,我委将根据后续项目建设情况,适时调整开发建设方案,移除未按承诺无故推迟开工和投产的项目。

  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配合做好项目涉网评估和审核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小楠,15880056743

  刘燕飞,0591-87063708/3851(传真)

  附件:1.XXXX项目申报材料(大纲)

  2.XX市(区)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汇总表

  3.关于支持XX光伏电站项目申报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有关事项的政府承诺函(模板)

  4.关于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模板)

  5.项目填报相关要求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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