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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GW、60个项目,配储10%·2h!江苏印发海上光伏建设方案
江苏印发海上光伏建设方案明确,到2027年江苏全省累计并网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要达到10GW以上,并全力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2030年累计并网规模要达到15GW以上,力争20GW级。......
12月24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对此前2023—2027的相关规划进行优化调整,移除不符合政策的海上光伏场址,重点利用海上风电场区、围海养殖区以及电厂确权温排水区开展海上光伏建设。
通知明确,到2027年江苏全省累计并网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要达到10GW以上,并全力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2030年累计并网规模要达到15GW以上,力争20GW级。
根据海上光伏四类选址区域的要求,江苏将重点利用海上风电场区、围海养殖区和电厂确权温排水区,开展60个海上光伏项目场址建设工作,用海面积346.25平方公里,规模27.25GW,全力打造江苏省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形成基地化、立体式开发格局,促进海上光伏降本增效。
目前,江苏各市县已经初步完成60个海上光伏项目选址布局,包括:南通市布局33个海上光伏项目,规模11.44GW;连云港布局13个海上光伏项目,规模5.35GW;盐城布局14个海上光伏项目,规模10.46GW。
文件指出,要加快推进中核田湾、启东和国华如东共3个、280万千瓦已列入国家第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海上光伏项目建设并按期建成投产。在全面总结国家大型海上光伏基地建设经验基础上,稳步实施后续海上光伏项目,确保完成2027年和 2030年海上光伏建设目标。
文件要求优化电源送出通道,要充分利用项目周边已布局的海上风电、清洁火电等资源,实现“风光火”打捆送出,配置或购买不低于10%、2小时的新型储能设施或服务,实现多能互补一体化运行。
同时,文件明确电网企业要开展海上光伏接网消纳专项方案研究,按照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的原则,优先考虑就近接入消纳条件较好地区,并初步规划南通、连云港、盐城建设16~20座220千伏陆上汇集升压站。
文件强调,海上光伏项目建设要严格避让生态红线、湿地、洪水入海港道等等一系列敏感区域,严格落实各项手续,在未取得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海、军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前不得开工。
在建技术方面,鼓励适应海洋盐雾环境的高效组件、大跨度刚性及锌铝镁支架、智能化逆变器等一系列高效技术,打造一批海上光伏“链主企业”。
具体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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