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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批先建!河北一光伏项目被罚44万
8月27日,河北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察建罚决字〔2024〕第002号关于张家口市察北区清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东润清能察北光伏配套制氢示范项目(光伏部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违法情况的通报》。 ......
8月27日,河北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察建罚决字〔2024〕第002号关于张家口市察北区清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东润清能察北光伏配套制氢示范项目(光伏部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违法情况的通报》。
通报表示,张家口市察北区清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东润清能察北光伏配套制氢示范项目(光伏部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对其处工程进度造价5892283.7元的7.5%,计约人民币441921.3元(肆拾肆万壹仟玖佰贰拾壹元叁角)的行政处罚。
据悉,东润清能察北光伏配套制氢示范项目于2023年4月开工,项目由张家口市察北区清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8.5亿元,15万千瓦牧光互补光伏电站,并配套电解水制氢及相关配套设施。
经查明,张家口市察北区清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东润清能察北光伏配套制氢示范项目(光伏部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的案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参照《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由裁量权(规划类)标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的案件处工程进度造价5892283.7元的7.5%,计约人民币441921.3元(肆拾肆万壹仟玖佰贰拾壹元叁角)的行政处罚。
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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