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土地的破坏;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电池组件及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等。 ②陆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设置管理人员,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等。 ③生态景观保护措施:加强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景观美学设计;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宜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等。 ④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施工期优化布置,项目临时工程选址禁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并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等。 ⑤集电线路跨越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经过林区的杆塔采用加高杆塔跨越方式,仅对超高树枝进行修剪,临时用地避开林木密集区域,尽量选择林间斑块无树木、稀树荒草地处;采用无人机放线等先进施工架线工艺,减少跨越施工场地的布设等。 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段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夜间不施工;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等。 ⑦水污染防治措施:在光伏发电区设置砖砌沉砂池21座,在施工场地设置土质沉砂池1口,进行施工期雨水的沉淀处理,兼顾消能作用;生产废水经过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等。 ⑧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在施工操作上加强环保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施工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防护措施;合理布置机械设备等。 ⑨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内产生的建筑垃圾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等收集后及时清运至指定堆放场所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收集后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2)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光伏电站工作人员捕杀野生动物;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项目运行期注意观察评价区域内陆栖脊椎动物的活动情况,并注意保护评价区域内陆栖脊椎动物等。 ②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厨房设置油烟净化器,炊事时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管道后外排;在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周边进行绿化,并及时清掏,以减少化粪池异味。 ③水污染防治措施:升压站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升压站内雨水直接外排至站外,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处理后可用于站内绿化;项目北区、南区2座升压站内各设置1座隔油池、1座化粪池、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中水回用池,生活污水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绿化及道路清扫要求后可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光伏组件清洗废水通过光伏组件落入场地土壤中,用于光伏场区植被绿化等。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减少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优先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 ⑤固体废物处置措施:2座升压站内各设置一间危废贮存库,防渗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要求进行设计;2座升压站内各设置一间一般固体废物储存间等。 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在2台主变压器旁各设一座事故油池,事故油池进行防渗处理;2座升压站内各设置一间危废贮存库,危废贮存库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建设等。 ⑦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电气设备已安装接地装置,升压站内平行跨越的相序排列比避免相同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金属构件做到表面光滑,避免毛刺出线;所有设备导电元件接触部位均已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