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推动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有哪些举措?
Q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推动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有哪些举措?
A
举措包括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如明确适用范围等;健全项目退出机制,含备案项目清理等;强化项目保障与监管,各部门协同监管。通知2026年6月30日印发,自印发日起执行。
Q
海南省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备案后多久未开工需处理?
A
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若继续实施应作说明,不再实施则撤回备案信息,否则备案机关将提醒并处理。
Q
海南电网公司对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并网申请如何处理?
A
海南电网公司按市县政府推荐方案受理项目并网申请,依技术规则、变电站接入容量及电网承载能力,按国家能源局规定时限,依法依规出具书面接入意见,提供并网服务。
Q
海南省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A
已取得电网接入意见的项目自通知印发日算建设时限,未取得的自纳入市县推荐方案日起算,应1年内实质开工并入库纳统,18个月内建成并网投运。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1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