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翔丰华9.3万吨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能报告有哪些审查意见?
Q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翔丰华9.3万吨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能报告有哪些审查意见?
A
四川省发改委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明确年能源消耗、能效、碳排放水平,要求落实节能措施,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评估,项目应2年内开工,未开工审查意见失效。
Q
翔丰华9.3万吨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产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标煤等价值是多少?
A
该项目达产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标煤等价值为221369.16吨,电等价值按0.328千克标煤/千瓦时计。
Q
翔丰华9.3万吨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主要耗能工序是什么,其单位产品能耗是多少?
A
项目主要耗能工序是石墨化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为858.57kgce/t,达到《四川省工业能效指南(2024年第一版)》960kgce/t标杆水平。
Q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翔丰华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印发时间是什么时候?
A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翔丰华9.3万吨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印发时间是2026年6月18日。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1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