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大部门联合印发的《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有哪些目标?
Q
十一大部门联合印发的《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有哪些目标?
A
到2030年,新能源重卡渗透率达40%,保有量突破160万辆、占比达20%左右,京津冀等地短倒运输电动化比例超80%,高速新能源重卡货运量占比达18%,还要建立相关体系与推进机制。
Q
《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提出要围绕哪些高速公路建设零碳公路运输通道?
A
围绕国家高速公路网“5射4纵5横”重点路段建设3万公里零碳公路运输通道,“5射”如G1京哈等,“4纵”如G15沈海等,“5横”如G20青银等。
Q
《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在强化补能设施安全管理方面有哪些举措?
A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管控设备选型购置,加强建设运营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安全检查、电池追溯制度,加强监测与处置,保持安全距离,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
Q
《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在用地用能保障方面有什么政策?
A
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支持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鼓励路域交通设施就近消纳新能源。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1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