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征集全省“双碳”综合服务商的目的及相关要求是什么?
Q
浙江省征集全省“双碳”综合服务商的目的及相关要求是什么?
A
目的是组建全省“双碳”市场化服务主体资源库。要求服务商在浙注册或设常驻机构,经营满2年以上,信用良好,具备专业能力和业绩,征集期为2026年5月19日至31日。
Q
浙江省“双碳”综合服务商分为哪几类?
A
分为四大类别,包括综合改造服务商、专项改造服务商、节能降碳设备产品制造商、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涵盖节能降碳全流程及细分领域。
Q
浙江省征集“双碳”综合服务商的申报期限是多久?
A
征集期限为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31日,申报材料需在此期间以邮件形式提交至指定邮箱。
Q
入选浙江省“双碳”市场化服务主体资源库的服务商有何管理措施?
A
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差劣者移出;入库服务商优先推荐,鼓励纳入本地服务体系;建立评价反馈机制,宣传推广优秀者。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1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