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河十里项目智能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单位 | 西咸新区金湾科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陕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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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1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5 | 开标时间 | 2024-09-13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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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沣河十里林语小区、沣河十里林间小区、沣河十里林溪小区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分别以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303-611207-04-01-187874、2303-611207-04-01-552719、2303-611207-04-01-994109)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00%,建设单位为西咸新区金湾科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西咸新区金湾科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沣河十里项目位于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区,项目由三个住宅小区组成。
2.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约404366.33平方米,其中林语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10758.15 平方米,林间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37887.76平方米,林溪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55720.42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总额:380616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约1049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名称:沣河十里项目智能化工程;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6.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4年09月13日00时00分开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下载与获取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09月13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20日00时00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10.其他
10.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2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提供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申请。
10.3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4资格审查会议形式:采用不见面资格审查模式。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资格预审申请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10.5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10.6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开发建设部。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咸新区金湾科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科
电 话:029-38109369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能源金贸区上林路与能源二路十字西南角4-A座沣业大厦21层
邮 编:/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层
邮 编:710075
联系人:王虎飞、姜旭耀、马超
电 话:029-8849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