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情况通报

包头发改委 · 2026-01-19 16:32:34

包头市发改委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1件因新政策出台拟废止。......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每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就以我委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报如下:

经清理,截至12月19日,以市发改委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8件(详见附表),其中继续有效7件,即《关于包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完善包头市主城区供热计量方式的通知》《关于包头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收费标准和吊喧设施设备租赁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包头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政府定价类停车场(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制度》《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包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上7个文件均在执行中。

拟废止1件为《关于印发包头市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暂行)的通知》。废止理由:2025年8月20日,经市政府同意,我委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政府定价类停车场(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文件明确该文件同步废止。

附件:2025年以市发改委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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