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中国纸业南方基地高端包装新材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广东省发改委
· 2026-01-10 08:06:22
粤能许可〔2026〕4号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
《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中国纸业南方基地高端包装新材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第31号)、《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工业大道(原疏港大道)以南、先锋路(民富路)以西及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总投资约69.71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条40万吨化机浆生产线,配套建设230吨固形物/天的碱回收炉;1条40万吨化学浆生产线,配套建设1850吨固形物/天的碱回收炉和1台50兆瓦抽汽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资源综合利用工程、370吨/天白泥处理炉、一条9000吨/年二氧化氯生产线、制氧站;2条共计19万吨特种纸生产线;新建1台95吨/小时高温高压蒸汽锅炉(以厂内固废和外购生物质为燃料)的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线;建设2套废水处理系统,其中化机浆工程废水处理能力7200吨/天(配套中水回用工程),化学浆工程废水处理能力30000吨/天(配套中水回用工程);新建一座原水站等。项目在原节能审查批复(粤能许可〔2022〕180号)基础上进行了重大变更,其中,保留不变的40万吨化机浆工程已于2024年7月全面开工建设,预计2026年6月全部建设完成。其他建设内容计划如下:40万吨化学浆工程计划于2026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2028年7月全部建设完成;19万吨特种纸工程计划于2027年7月动工建设,2028年12月投产运行;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计划于2027年1月开工建设,2028年4月建成投产。
三、用能工艺。
化机浆生产线采用P-RC APMP工艺,高浓废水经MVR和强制循环蒸发后送碱回收,主要生产工艺工序包括木片洗涤、预浸渍(碱性过氧化氢处理)、高浓磨浆(浓度30%-40%)、中浓与高浓漂白、多段洗涤及筛选等;化学浆生产线采用低固形物连续蒸煮与四段ECF中浓漂白工艺,碱炉产汽配套50兆瓦机组余热发电,主要工序涵盖木片预浸(或汽蒸)、连续蒸煮(冷喷放技术)、逆流洗涤、压力筛选、氧脱木素及四段漂白(D0-EO-D1-D2);特种纸机生产线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备、控制系统及节能新工艺、新技术,生产线采用集成短流程高效造纸工艺,生产工序包括浆料配比、短流程除气、靴式压榨、烘干干燥、热泵系统及密闭气罩热回收等工序,核心采用透平真空系统替代水环真空泵,并优化烘干部热力网络,实现余热梯级利用;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采用“高温高压锅炉”(10.5兆帕,515摄氏度),通过掺烧生物质实现对厂内污泥、浆渣和木屑等固废燃料热值的再利用,实施污泥干化方案,充分利用烟气余热;二氧化氯制备工艺采用综合法二氧化氯制备系统。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2台MSD600木片挤压撕裂机(功率3300千瓦,2级能效)、NBKP磨浆机(5台:功率315千瓦,5台:功率400千瓦,1级能效)、LBKP磨浆机(4台:功率630千瓦,1级能效)、5台X60压力筛(功率315千瓦,2级能效)、MVR蒸发器(4套:压缩风机总功率12000千瓦,2级能效;循环泵总功率1056千瓦,2级能效)、连续蒸煮器(带冷喷放技术)、靴式压榨下辊传动点(2台:功率600千瓦;2台:功率500千瓦)、1850吨固形物/天的碱回收锅炉(碱回收率:98%,额定蒸发量:286吨/小时)、230吨固形物/天的碱回收锅炉(碱回收率:98%)、370吨/天白泥处理炉(吨浆天然气消耗量46标准立方米/吨)等设备。
(二)辅助设备:1台高温高压固废锅炉(额定蒸发量:95吨/小时,热效率为87.5%,主蒸汽参数:10.5兆帕,515摄氏度),1×50兆瓦抽汽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引风机(5台,1级能效;2台,2级能效),一次风机(2台,1级能效),二次风机(2台,1级能效),给水泵(5台,1级能效),冷水泵(4台,1级能效),循环泵(5台,1级能效);3台风冷螺杆式空压机(2级能效),3台风冷螺杆式空压机(1级能效);2台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2级能效)以及风机、水泵、照明和环保处理设施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项目主要对电力、天然气、柴油及耗能工质新水等进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各车间设置二级计量,三级计量满足GB 17167-2025的标准要求。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95694.76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66902.32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965.26万立方米;项目化机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34.73千克标准煤/吨风干浆,化学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67.91千克标准煤/吨风干浆,特种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416.45千克标准煤/吨。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383382.92吨,其中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64567.08吨,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294570.92吨;项目主营产品(制浆+造纸)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0.39吨二氧化碳/吨、单位增加值碳排放不高于1.1644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应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
(一)工艺节能降碳。
1.化学浆工程配套建设碱回收工程及余热发电装置,蒸汽除满足化学浆生产线外用于发电。
2.除已基本建设好的化机浆生产线外,化学浆生产线、特种纸生产线、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及所有通用设备等标准电机均需按能效标准1级水平执行,如锅炉风机、给水泵等采用IE5(特殊电机除外)级高效电机。
3.特种纸生产线中,通过蒸汽热泵回收低温废热,将其提升品质后,再用于生产过程。
4.对泵机、空压机等负荷波动较大的设备均采用变频控制,降低运行过程中的能量消耗,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
5.对照《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五批)》等国家推荐技术目录,积极应用造纸行业适用的技术,如磁悬浮真空泵节能技术等。
6.在化机浆生产线、化学浆生产线、特种纸生产线及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的屋顶同步建设光伏,屋顶建设光伏发电。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除化机浆生产线配套的SCB14系列变压器(符合原批复能效等级要求),其他建设工程均选用SCB18系列变压器;合理选配装机容量,使之在经济负荷率范围内运行,按生产区域、生产车间深入负荷中心设置供配电点,以就近供电;10kV以上高压电机进行就地无功补偿。
2.鼓励项目同步加强能源计量配备与数字化管理、建设能碳数字化平台建设等基础设施。
3.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LED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4.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效率和降低企业新鲜水取用量,在化机浆工程、化学浆工程配套建设中水回用工程。
(三)建筑节能降碳。
1.合理设计建筑的结构、朝向、隔热要求,建筑布置尽量南北向,主体生产厂房的东、西面外墙尽量少开窗,以减少日照对建筑的影响,降低夏季冷源消耗。
2.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外墙面积与所包围建筑体积的比值,在满足采光和通风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门和窗的面积。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和蒸汽、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四)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2.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和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预算精细化管理,为湛江市后续新增耗能项目建设腾出能耗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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