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亿利洁能、其控股股东亿利集团,以及26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没2.446亿元。

公告显示,亿利洁能主要存在两大核心违法行为。
一是在2016-2023 年在股票和债券市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行为。
包括2016年-2022年间亿利洁能及其子公司通过虚增利润、资产、收入等进行财务造假,导致连续多年年报利润、资产、营收数据失真等问题。
其中,2016年-2022年存在虚构期货、贸易、投资收益等虚增利润,虚增利润总额达12558.81 万元;2016–2021年通过虚增货币资金、虚构金融资产交易等方式虚增资产,累计虚增资产合计达1104880.50 万元;2017–2021年通过虚构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合计达1309622.26 万元。
2017年-2022年间亿利洁能存在隐瞒巨额关联担保,大额为控股股东亿利集团及其关联方担保,担保发生额合计达948400 万元,未按规定披露担保发生额、年末余额,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2016-2023年间,长期巨额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通过资金协议、汇票、无实质工程款等划转资金给亿利集团;集团财务公司近 39.06 亿存款实际由集团掌控;截至 2024 年 6 月占用资金分文未还,全程未披露资金占用关联交易。
二是公司在2016-2019年间欺诈发行两只公司债券。
2016年-2019年间、亿利洁能发行了“20亿利01”、“20亿利02”两大债券,发行规模合计10亿元。在其发行文件中,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重大漏报问题的2016-2019年年报数据,属于编造重大虚假内容、隐瞒关键事实,构成债券欺诈发行。
此外,亿利集团统筹管理资金调拨,控制并直接参与亿利洁能及相关关联方的经营活动,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欺诈发行公司债券等,构成组织、指使亿利洁能从事上述信息披露违法及欺诈发行公司债券行为。
据以上违法行为,内蒙古监管局决定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1,000万元罚款;对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处以2,000万元罚款;对时任亿利洁能董事、董事长王文彪等26名相关责任人处于共计1.14亿元罚款,并对部分人员给予警告。
同时,时任亿利洁能董事、董事长王文彪违法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尹成国、王文治、侯菁慧、张艳梅被采取10 年禁入证券市场措施;郭平、徐卫晖被采取5 年禁入证券市场措施。
资料显示,亿利集团创立于1988年,诞生在内蒙古库布其沙漠,企业主要发展能源化工和沙漠生态两大产业。其因“治沙”闻名,旗下治沙业务主体板块“亿利洁能”于2000年在上交所上市,被称为“光伏治沙第一股”。。
2013年起,亿利洁能投资建设吉瓦级光伏治沙项目,是国内较早探索实践光伏治沙模式的企业之一。截至2023年上半年,亿利洁能已在内蒙库布其、甘肃腾格里等地累计开发光伏项目装机规模330万千瓦,其中已建成投运110万千瓦,在建220万千瓦。
2025年9月12日,亿利洁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内蒙古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在2016年至2023年期间,涉嫌财务造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及欺诈发行债权行为,内蒙古证监局拟对其处以3.75亿元罚款,并对部分责任人员采取了市场禁入等措施。
时隔9个月,处罚终于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在2024年7月,亿利洁能已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触发退市条件,已被上交所终止上市并摘牌。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1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