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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开展2024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申报工作,明确申报范围、流程及时限,强化审核责任,确保项目合规真实,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发展。......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梅河口市发改局、财政局,各县(市)发改局、财政局,省新能源监控平台: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运营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吉能储能联〔2025〕155号)等文件要求,经商有关部门,决定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吉能储能联〔2025〕63号)《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运营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吉能储能联〔2025〕155号)规定条件的专用、公用充电设施,自用充电设施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主体为吉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即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产权所属单位。
(三)充电基础设施须经当地发改部门备案,或取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项目批复文件。
(四)每个充电场站必须达到1个直流桩或5个交流桩及以上,并且每个场站要有自己独立电量计量装置。
(五)申请项目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并已接入省新能源监控平台,实现“一张网”互通互联。如项目备案时间在2025年1月1日之前,正式投运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以平台出具接入证明时间为准),可参与本次补贴申报。
(六)对2023年申报没通过的项目,整改后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材料
申请补贴的充电站建设运营企业按要求填报《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站补贴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用电情况、充电站符合性报告(即“一张网”接入证明)。表格可在省新能源监控平台下载。
三、申报、审核流程
(一)申请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的单位通过省平台在线提交申报资料,所有文件只需电子版扫描文件,无需纸质版文件(申报链接附后)。申报单位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在线提交完毕有关资料,逾期窗口将关闭,不再接收申报材料。为保证企业利益,同时加快审核及拨付流程,各申报企业可有一次修改补充材料的机会,请各企业严格遵守,超出次数省平台将不再受理。
(二)各县(市、区)发改(能源)、财政按照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逐一进行现场验收。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通过省平台账号,对本地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以抽查方式现场验收。将验收通过的项目汇总后,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能源局。各市(州)需在9月15日前提交地方纸质版申请报告。
(三)省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再审,并视情况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抽查复验。
(四)省能源局将核查通过的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和补贴资金等情况在省新能源监控平台网站或省能源局网站上公示。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宣传指导。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本次补贴申报工作的宣传力度,将政策信息及时传达到相关企业,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按照《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运营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及本次通知要求,指导申报企业认真、准确填写补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尽量避免修改返工等情况,加快流程进度。
(二)严格落实责任。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存在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情形的,将取消该单位在我省的运营资格,收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各地发改(能源)部门要对本地区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合规性、真实有效性和审核核查结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逐个项目现场核实,对未按要求核查,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骗补行为发生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守时间节点。申报企业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在线提交完毕有关资料,逾期省平台将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需在2025年9月15日前,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审核结果上报省能源局。逾期未报将视作放弃申请补贴资金,造成的后果由各地主管部门自行承担。
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对此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吉林省能源局 王一枭 0431-89156326
吉林省财政厅 黎明硕 0431-88550556
吉林省新能源监控平台 王 鹏 0431-89603623
吉林省新能源监控平台在线申报入口:https://jlevm.cn
附件: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申请表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财政厅
2025年8月19日
初审:黄廷哲 复审:田逶岭 终审:刘学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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