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关于《长丰县庄墓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合肥生环局 · 2025-10-24 12:21:24

合肥批准庄墓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环评,公告审批决定,公示7日,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诉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长丰县庄墓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文件名称:关于长丰县庄墓100MW_200MWh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解压密码20251024).zip

批 文 号:合环辐审〔2025〕60号

发文日期:2025年10月2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固体处

联系电话:0551-63508085

传真:0551-63508086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3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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